农村道路没有一例死亡交通事故发生
“晓峰垭雪季较长,要加强雨雪天气安全防范,确保群众安全。”2月18日,在海拔1800多米的“长阳西藏”火烧坪乡,“路长”陈林风正在指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链条。
陈林风是长阳刚上任的30名“路长”之一。该县公安局政委宋方军介绍,“路长”主要从各村精准扶贫困难户、退伍军人中优先招录。经过培训后,春节前全部上岗,主要承担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入户宣传安全教育、村民红白喜事用车报告、学生上(放)学时段交通管理、排查安全隐患等职责。“村村通”工程实施后,村道安全监管成了一个难题。去年12月,长阳召开专题办公会,决定全面推行“路长”工作制,按照每个乡镇2至3人的配备,在每条乡村主干道安排一名“路长”。并在路旁设立“交通劝导站”,将“路长”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及职责一一公示。
作为乡村道路第一责任人,这些“路长”逐一登记各户用车信息,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出勤,有问题第一时间拍照上传交警部门处理。长阳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平说:“此举畅通了交管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有效缓解了农村警力不足的问题。”
长阳交警大队大队长何波给记者算了一笔账:30名“路长”每人配备一辆价值8000多元的巡逻摩托车、一台价值1800多元的交通监管巡视仪,落实工资奖金保险近3.3万元。一年下来,至少要增加130多万元的投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书记赵吉雄近日前往贺家坪、火烧坪等山区查看危险路段交通情况后告诉记者,长阳全面推行“路长”制以来,农村道路没有一例死亡交通事故发生。 (本报记者梁剑)
(本文刊载于《三峡日报》2017年02月20日A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