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启动磨市加油站、磨市三口堰加油站、都正湾镇龙潭坪加油站,大堰乡黄家淌加油站建设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县经信局商务经济办公室联系。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接受投资主体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附:新建加油站投资主体资格审查条件
联系人:李绪泉、陈晓瑜
电 话:0717-5331560
2018年2月5日
新建加油站投资主体资格审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二、投资主体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2018年1月底帐户余额500万元以上。(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和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提供供油协议)
四、具备成品油检验、计量、储存、消防安全等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
五、承诺所建加油站自营不转卖。(提供承诺函)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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