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30日,自治县委书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吉雄主持召开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裴新颜、鲍剑飞及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6年县级决算情况、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条例》实施情况、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定(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测评的暂行办法(草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爱民辞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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