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538万元,占预算75500万元(调整数,下同)的100.1%。其中:税收收入46078万元,占预算46078万元的100%;非税收入29460万元,占预算29422万元的100.1%。
2016年,县级财政总支出299407万元(不含省市专款及专项),占预算276078万元的108.5%。其中: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027万元,占预算148951万元的101.4%;补助下级支出28823万元,占预算23155万元的124.5%;上解上级支出13160万元,占预算12994万元的101.3%;债务还本支出101496万元,占预算90978万元的111.6%;结转下年支出4901万元。
2016年,县级财政资金总来源为2994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5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5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结转)8372万元,调入资金1235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354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